1、酒店内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收费电视、饮品、烟酒等个人消费,以及设施被污染或被损坏所产生的费用。
2、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疫情造成团队行程更改、延误、滞留或提前结束时,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,如发生费用增减,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;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。
3、不含游客在各景区内个人消费、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、娱乐购物项目费用。
(1)各地都有深厚特色的文化底蕴,推荐的自费项目都是各地的精华所在。您可根据自己的喜好,自愿选择自费项目, 相信各地的自费升级项目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。
(2)全程绝不强制购物、全程绝不强迫自费升级景点。
(3)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非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协助退换;需自行联系商家。
(4)游客自行前往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(5)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,如因行程安排、天气、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,请您理解。
(6)推荐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,由当地导游提供具体的游玩的景点、时间及价格。如您同意参加,须在《自费介绍表》 上书面签字确认。
旅游专列预订须知
1、专列具体开行时间以铁路总公司及铁路局调度命令为准,具体行程安排以旅行社最终的出团通知为准。
2、如遇到火车晚点、汽车塞车、天气、政治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后果按《旅游法》的相关规定办法执行。
3、空铺损失:专列系包车性质,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出行,出发前可随时换人,如距出发15天以内退团且无人代替则收取软卧空铺损失4500元/铺;(该费用仅为铺位损失费不为票价全款,我社有继续用该铺的权利,敬请谅解)。在扣除专列铺位损失后,其余费用扣除标准为:行程前7-4日,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20%;行程前3日-1日收取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40%。行程当日,收取旅游费用的60%。
4、分铺原则:1人上铺,2人上下铺,3人以上报名不承诺在一个包厢。专列系包车性质,合同签订后车票不办理改签、分乘、变径或退票。无单独车票提供,为每位游客提供旅游胸卡,写有姓名身份证号、车厢铺位号、导游姓名等。